宁津县情况简介

一、区位概况

    宁津县地处山东省的西北部,为黄河冲积平原,总面积 823平方公里,人口45万人。属北温带半湿润大陆性气候,常年平均气温12.3 ℃ ,降水 526.2毫米,光照2764.6小时。

    宁津县市场区位优越,北距北京市 320公里,南距济南市120公里,西距石家庄市240公里,东距青岛市400公里。宁津县出入交通便利,距京沪铁路30公里、京福(沪)高速公里25公里。宁津县进出口贸易通关方便,到济南国际机场1.30小时,到天津港2.5小时。距德州海关50公里。

    县城规划面积 50 平方公里,建成面积 20平方公里,城区内宾馆、商店、娱乐设施齐全,教育、医疗条件优越。

二、德州(宁津)银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

    位于县城东南方向,依城而建,规划面积 50平方公里,建成面积20平方公里。建成区内实现“八通一平”(电通、水通、排水通、电话通、宽带网通、有线电视通、供热通、路通、地面平整)。区内建有36万千瓦热电厂一座。

开发区规划有工业区、生活配套区、管理办公区和韩国产业振兴城(韩资企业 12家)和纺织加工区。已入区企业112 家 ,总投资 18.6亿元。区内现有韩国、美国、新加坡、台湾等外资企业19家。

银河开发区是山东省省级民营经济示范园区。

三、投资政策

1、税收奖励政策:

① 增值税:进入开发区的企业,自投产开始 1-5年,政府给予企业上缴增值税12.5%的奖励;

② 企业所得税:进入开发区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 1-5年,政府给予企业上缴企业所得税留成部分100%奖励;6-10年给予50%的奖励;

③ 市政收费:进入开发区的企业,从注册之日起到投产之日止,县内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。

2、土地政策:

   买断土地使用权:地价款每亩 2.5万元,买断后领取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,可作抵押贷款用。

3、企业用房政策:

① 自建厂房:企业可根据需要自建厂房,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和建设管理费。

② 租用厂房:开发区内建有标准厂房供企业租赁,每平方米收租金 45元。

1、工业用电:

电力充足,全省同网同价。

2、企业用水:

自来水每立方米 2.15元,企业开采地下水免收水资源费。

3、劳动力:

劳动力月工资 400-500元人民币。木器加工、工艺地毯、机械加工熟练工人充足。县城有职业培训学校4处。

五、 工业门类

    机械加工类:织布机及其配件,生产厂 290家,农用拖拉机年产3万台,各种配套播种机3万台;工业阀门年产60万台套。

木器加工类:生产厂 320家。

工艺地毯类:主要产品是手工工艺地毯。生产厂 300家。

玻璃工艺类:主要产品是玻璃工艺器皿,生产厂 16家。

汽(机)车配件:主要产品有汽车消声器、内燃机连杆、变速箱、内饰件、胶垫、机车弹簧等,生产厂 50多家。

皮革加工类:年加工羊皮 400万张,兔皮500万张,皮革加工企业4家。

纺织类:有纺织企业 6家,20万纱锭,600台无梭织机。

化工类:主要有各种高性能工程塑料、合成氨、绝缘漆、阻燃剂等产品。生产厂家 12家。

生物化工类:酒精年产 10万吨,正在扩建30万吨,蛋白饲料8万吨。

六、投资环境

    县招商引资办公室专门负责外商投资各种证照手续办理等服务事宜。外商投诉服务中心专门负责外商投诉事宜,以确保客商的权益不受侵犯;开发区管委会对区内的企业实行封闭管理。任何单位和部门不经批准不得进区检查,并且成立了企业服务中心,实行保母式服务。